中國商務部與科技部發布今年第 48 號公告,擬把 23 項 AI 技術納入出口管制目錄,涵蓋大型模型、AI 代理與算力叢集,並從公告當天起先實施出口前登記。
第 48 號公告改了什麼
中國商務部與科技部在 10 月 16 日發布 2026 年第 48 號公告,就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公開徵求意見。這次擬新增 40 項技術,分成三個領域:人工智慧 23 項、生物醫藥 5 項、太陽能光電 12 項。
AI 的部分涵蓋大型模型、AI 代理(中國稱「智能體」)、算力叢集與資訊處理技術。按公告口徑,全目錄擬新增 14 項禁止出口、26 項限制出口的技術。禁止與限制的差別在於:前者原則上不得出口,後者需經許可與審查。
值得注意的是,公告當天起就先對所列技術引入出口前登記要求,適用範圍包含已經開始、但尚未完成的出口。換句話說,登記並不是等目錄修訂定案才生效,現在就開始。
開源留了後門
這份公告對開源社群相對友善。已經透過開源發布、學術發表等方式進入公有領域的技術,不受管制。這等於替開放權重的模型留了空間:只要技術已經公開釋出,就不落入出口管制的範圍。
對開發者來說,這條豁免的實際意義在於:中國廠商開源的模型權重,暫時不會因為這份目錄而改變流通方式。但這只涵蓋「已進入公有領域」的技術,尚未公開的部分仍受登記與管制約束。
為什麼現在出手
彭博等媒體報導認為,此舉意在強化中國對關鍵技術的掌握,同時回應美國近年對中國的技術管制。商務部發言人則表示,中國參考國際通行做法,依法實施必要管理,既防範技術失控與不當擴散,也保障正常的國際技術交流合作。
兩種說法可以並存:官方強調的是安全與合規,外界解讀的是中美科技角力下的對等措施。讀的時候把官方口徑與媒體分析分開,會更清楚。
對開發者與企業的實際影響
目前在中國有 AI 技術輸出業務的團隊,要先盤點手上的技術是否落在公告範圍內。凡屬於已開始但未完成的出口,都要按登記要求走一遍。
對境外企業而言,直接衝擊不大,但供應鏈的間接影響值得留意。如果合作的技術或元件來自中國,交期與合規審查可能出現變化。意見徵求期到 11 月 15 日,正式目錄修訂之後,管制範圍才算定案。
後續要盯的時間點
意見徵求在 11 月 15 日截止,這是第一個可以觀察業界反饋與修訂方向的節點。其次是美國是否會推出對應措施,這牽動整體管制格局。對開發者來說,最實務的動作是確認手上的技術來源與流向,尤其是涉及跨境授權或元件採購的專案,提前把合規風險盤出來。






